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之窗 -> 讲话文论
汪土祥同志在柯城区“三改一拆”暨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访问次数:

(2013年2月20日)

  一、突出重点,坚持原则,扎实推进“三改一拆”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一)“三改一拆”是指:三改即指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一拆即指违法建筑拆除。
  (二)整治重点是拆除违法建筑“八先拆”任务:
  1.国有、村集体、党员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必先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村集体、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
  2.“四边”违建必先拆。在主要道路、主要河道水域、公路桥梁、铁路、城市山体沿线,商业街区、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文保单位内等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
  3.妨碍建设违建必先拆。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建设工程推进的违法建设。
  4.影响安全违建必先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防台、公共集会活动场所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5.突出典型违建必先拆。控违拆违整治开始以来,顶风抢搭抢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每月度公布的“违建典型”等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
  6.侵占耕地违建必先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严重批建不符的违法建设。
  7.一户多宅违建必先拆。一户在集体土地上有两处以上住宅的违法建设。
  8.影响特别大的违建必先拆。群众反响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法建设。
  (三)在具体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把握六项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双港管委会、专业市场管委会、双西港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严格考核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村居、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内部违法建设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的违法建设,各单位要负责督促整改。
  2.部门单位联动原则。转变重执法轻管理思想,保持前期拆违工作的良好态势,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从审批前、建设中和拆除后加强跟踪和控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建立纪检、发改、规划、国土、公安、住建、税务、环保、金融、电力等部门以及乡镇(街)和管委会协同控违拆违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据法律,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抄告制度,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办理房产交易等各类登记、许可手续。
  3.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开展行政强拆,在政策确定、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4.分类处理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区域、形式和性质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整治推进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在严控新增的同时,积极将控违拆违工作与城市建设、区域改造等工程紧密结合,综合加以推进。
  5.控新治旧原则。通过违法建设控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加强合作,形成“防、控、拆、疏”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做到治理既有违法建设和防控新生违法建设两手抓。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对既有违法建设区别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整治到位。对区部分重点违法建设先期组织集中拆除。对新生违法建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
  6.拆建同步原则。积极开展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在拆违前,应提前确定方案和落实责任,拆后立即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同步开展绿化恢复、设施设置等违建区(点)建设利用工作,提早谋划,因势利导,千方百计,确保质量,将控违拆违整治工作延伸为美化城乡环境、便利城乡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要确保拆后的重建工作及时、稳步、有序,促成“三改一拆”工作有快速、明显的成效。
  二、制定计划,明确步骤,有序推进“三改一拆”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要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点、线、面结合的格局铺开。各实施主体要针对本区域范围内性质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恶劣的违法建筑,率先予以拆除,然后由点及面,全面铺开。拆除方式分为自拆、整改、强拆三种,自拆就是违章建筑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整改就是违章建筑在原有基础上,可以通过部分修整,达到修建标准;强拆就是在违章建筑户既不自行拆除,又拒绝助拆的情况下,由乡镇(街)、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两违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坚持顶风抢建的,各乡镇(街)、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拆除,控制蔓延势头。
  整个整治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分5个阶段进行。希望各乡镇(街)和管委会以及区各有关部门要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一方面,学习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结合自身实际,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另一方面,要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加强交流学习,多联系多协调。要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思路,从思路总结中找工作出路。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2月底前)。一是各控拆责任主体和各级相关单位全面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订并完善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召开柯城区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今天就是专项的动员会),发挥新闻媒体和乡镇(街)、村(社区)、物业等基层单位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控违拆违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各控拆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单位,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登记、快速处置群众对违法建设的投诉。三是各乡镇(街)和管委会为控拆责任主体,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违法建设数据库,确定必拆违建目标和整治推进计划,并将全面调查档案及计划目标上报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逐级完善违法建设防控和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实施违法建设房产、工商、环保、纪检、水、气、电等抄告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五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违法建设自查整改活动,实施“零违建”报告制度。党员干部有违法建设行为的要及时自报、及时自拆,积极主动,避免被动。
  (二)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违法建设的性质和对城乡规划、城乡环境、邻里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确定行政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认定事实、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拆除方案和具体实施预案。在媒体上公开公布“违建典型”,曝光典型、重大的违法建设,督促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大力推进空违拆违的强大声势。
  (三)行政强拆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拆除违法建设,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各乡镇(街)和管委会作为控拆责任主体,要牵头整合各方力量,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地实施强制拆除。各拆后处置责任单位应及时对拆违后土地进行绿化、建设等恢复利用工作。各乡镇(街)和管委会要妥善处理建筑垃圾。
  (四)监督考核阶段(全程)。各乡镇(街)和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在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控违拆违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违法建设控拆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验收,实施月计划、周进度和月考核制度,及时通报整治进度情况,实施重点案件督办和跟踪。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1月起)。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行政强拆的保障力度;开展无违法建设区域创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村、物业等基层管理单位作用,发挥好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落实违法建设控拆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各项违法建设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威慑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成立组织,明确分工,稳步推进“三改一拆”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三改一拆”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关注度高,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特别“一拆”更是难上加难。拆改的过程,实质上是美化城乡环境, 规范城市管理的过程,是提高市民素质,展现文明风采的过程,也是检验全区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保障“三改一拆”目标的实现。
  (一)成立组织机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徐延山区长为组长、我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和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城乡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柯城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二)成立指导组。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由联系各乡镇(街)的区四套班子领导任指导组组长,联系部门(单位)为成员,指导、帮助联系乡镇(街)开展“三改一拆”专项整治工作。
  (三)设立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1.各乡镇(街)和管委会为控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区域内控违拆违整治的全面工作;负责制订拆违方案,牵头组织执法部门、有关单位共同实施行政强拆;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
  2.综合执法、国土、水利、交通、农业、乡镇(街)等部门单位为执法主体,分别负责涉及规划、土地、水利、交通等领域的违法建设的调查认定和法律文书制作、送达,参与行政强拆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综合指挥组,负责控违拆违整治的统一协调、情况通报、跟踪监督、考核考评工作。
  4.规划、国土、农业等部门组成核实认定组。规划部门负责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未按规划许可证建设行为的认定,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行为的认定,农业部门负责农用设施建设的认定。
  5.纪检部门牵头建立法纪监察组,负责对控违拆违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公安部门牵头建立安全保障组,负责做好控违拆违整治中社会治安和依法拆除的保障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7.宣传部门牵头建立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8.住建部门牵头建立拆后建设处置组,负责组织指导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绿化等恢复利用和垃圾处理工作。
  9.财政部门牵头建立经费保障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专项整治中行政强拆、拆后恢复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10.环保、住建等部门负责对抄告的违法建设停止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登记、变更手续。
  11.供电、供水、供气单位负责对抄告的违法建设停止提供电、水、气服务。
  四、着眼未来,注重长效,巩固推进“三改一拆”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三改一拆”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集中全区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和管委会、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改一拆”工作,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三改一拆”的目标要求上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针对“三改一拆”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特别对“八先拆”和月度“违建典型”等对象要重点关注,狠抓落实。针对未拆除的违法建设,逐项排查,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和影响力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三改一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三改一拆”工作的情况,曝光违建典型。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法建设的活动,树立模范带头的良好形象。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要在认真执行现行城乡违章整治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使各项政策有机衔接而又便于操作。坚持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乡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管理体制;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违法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快速处理;进一步强化城乡违法建设整治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继续将“两违”整治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

 

 

关于网站 | 常见问题解答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衢州市柯城区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浙ICP备05002281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