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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2012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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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2年2月10日在衢州市柯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松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胡松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着眼大局,注重实效,全面行使人大常委会职权

  1、围绕中心,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76个,共作出决议、决定47项。

  一是围绕计划、财政工作开展审议。每年年初人代会前,都认真初审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年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听取政府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关系本区长远发展的“十二五”规划,认真开展调研,专题审议规划纲要,提出具体意见。依法每年听取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坚持程序,慎重行使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决定权,五年来,共有2次批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部分调整。

  二是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开展审议。首先是关注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开展对社区亮化、绿化、硬化、洁化建设情况视察。其次是关注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土地流转、农房改造、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问题,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门视察。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拓宽筹资渠道、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水源保护等审议意见。为促进巨化区域“厂中村”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调整部分乡(街)行政区划的决定》,将花园街道陈家村、东周村、上草铺村划入黄家街道管辖。

  三是围绕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开展审议。2007年,区委作出创建省级生态区的战略决策。常委会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区政府环保工作及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报告,提出要按照“生态建区”战略要求,推进创建工作。2011年,常委会专题听取区政府《柯城区“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常委会还认真组织各专业代表小组,定向视察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内容。

  2、围绕以民为本宗旨,增强工作监督实效。

  一是深化对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审议监督。五年来,通过听取汇报、组织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掌握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情况,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拓展投资空间、合理利用资源等多方面意见建议。

  二是重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督。先后审议听取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山区竹林灾后恢复生产情况等工作汇报;开展了现代农业园区及粮食功能区“两区”建设情况、鲟鱼产业发展情况、山区经济林基地建设等视察活动。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常委会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情况,并形成《关于柯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是强化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科学技术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社区、农村低保政策情况的工作报告。2010年、2011年先后两次组织代表深入区供电分局,并组织代表视察电网建设,听取关于有序用电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政府关于保障房建设的工作汇报,提出要落实各项政策和保证建设质量,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的意见建议。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人口计生、民族宗教等多类专项视察。

  3、按照依法治区目标要求,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积极实施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共接收报送登记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53件。

  二是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听取和审议了“两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还开展对“两院”相关工作的专项视察,先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每年均组织人大代表观摩法院庭审活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有关要求,2010年,常委会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5名,依法参加法院审判活动。

  三是依法受理群众信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信访接待、登记、拟办、领导批办、交办、督办等一整套信访制度;落实信访接待干部和工作责任。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2件(次)。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组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审议通过了《柯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五年来,常委会依法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9人(次)。

  二、探索实践,丰富内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强化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每年人代会期间,都认真选择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议案建议,定为大会议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确定大会议案7件。本届以来,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375件建议,区政府都已认真办理。常委会还坚持每年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评比,五年来共评出承办工作先进单位11个、先进个人50名。

  2、改进方法,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情况。建立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和走访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组织代表参与各项评议、检查、视察、督查活动。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指导花园、府山街道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制定并完善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办法,7个区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分别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向挂钩联系,先后开展定向视察活动39次。进一步探索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等制度。五年来,共有83人(次)区人大代表、47人(次)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

  3、加强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指导、督促乡镇依法、有序开好历次人代会,并督促乡镇人大做好闭会期间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的培训。每年提出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依法办事,确保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常委会于去年10月上旬启动了换届选举工作,先后成立了区选举委员会,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有序部署。全区共划分选区39个,登记选民330617人,参加投票305955人,参选率达92.5%。共选出区八届人大代表204名,顺利完成了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

  三、与时俱进,创业创新,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1、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等。坚持每作出一项决议决定、每审议一项议题、每开展一项视察检查活动,都事先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五年来,共听取专题法制讲座8次,集体学习法律法规7部。

  2、深入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每年选择2-3个全区的重点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五年来,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30余次专项调研活动。

  3、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原有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等10余项工作制度,以及机关内部工作、学习、档案、收发、考勤、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修改和完善。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常委会又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

  4、重视交流,开展理论和宣传工作。《人大在村级换届中要做到“四个到位”》、《人大监督工作要在破难中求发展》等多篇理论文章,在全市人大工作刊物上发表及市以上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建立柯城人大网站,创办《人大信息摘要》简刊。成功举办了全国十四省二十区(市、县)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五次会议。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

  二是必须坚持依法履职,督促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必须坚持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在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柯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奋发有为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转型跨越发展。要认真学习领会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发展,着力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幸福柯城建设凝聚力量、创造良好环境。要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过硬本领。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权,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常委会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要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论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健全和完善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监督法、省监督条例,增强监督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坚持抓重点、讲实效,重视监督方式创新,探索和开展执法检查、评议。依法认真行使人事任免职权,并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期监督。

  三、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选区和代表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好代表按专业小组视察活动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评议、调研视察活动的制度机制。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强化履职考核,提升履职能力,激发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认真总结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做法经验。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四、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要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要把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人大的业务指导、法律监督和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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