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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维达同志在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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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明确我区治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刚才,章雨土同志通报了我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并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特别明确了这次会议之后马上要开展的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希望大家会后抓紧把工作做好。姜有源同志代表区纪委、监察局从纪律角度作了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希望同志们会后能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在两位同志讲话的基础上,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治理“小金库”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09〕18号文件,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也联合下发〔2009〕7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09〕64号文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也下发〔2009〕50号文件,这充分表明了从中央到省里、市里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对此也非常重视,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高度,认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一)“小金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客观要求。“小金库”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该列入但没有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形势依然不明朗的情况下,中央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资金投入大量增加,更应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我们一定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小金库”治理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小金库”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侈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很多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严重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困难增多、企业效益下降、就业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我们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进一步加强全区作风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应对危机最关键的地方,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
  (三)“小金库”治理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政体制等改革的必然要求。“小金库”问题的存在与蔓延,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与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财政体制等改革正在推进,管理不到位有关系。要通过专项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小金库” 治理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小金库”助长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吃拿卡要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有所抬头,直接损害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部门和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特别是一些单位打着为职工谋取利益的旗号,用“小金库”资金滥发各种津贴补贴,扰乱收入分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小金库”问题,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是非常强烈的。特别是在当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重要进展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把握政策,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对于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刚才章雨土同志从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治理重点以及时间要求等五个方面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会前,大家拿到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这是第一步工作,希望同志们能如实填报,抓紧上报。在这里,我想就政策问题谈三点意见:
  (一)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将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并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严惩顶风违纪。对被查单位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开展治理工作后还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鼓励群众举报。区里将组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依照实施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各类媒体积极参与,为我区“小金库”治理工作多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马上要成立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还要建立“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按照区里的统一要求,尽快组建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要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需要强调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报表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确认。
  (二)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财政、审计部门要搞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公安机关要积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处理工作;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清理工作;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抽调得力干部组成专门检查组,运用明查暗访、纪律监督等措施,搞好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业务特长与职能优势,团结共事,优势互补,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从财政局反馈的信息来看,柯城区总体情况还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单位存在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我们将在尽快组建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适时派出督导组,分赴各乡镇、区直单位和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对所管辖单位也要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小金库”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这项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希望同志们会后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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