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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华同志在全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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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省、市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11月8日公安部通报了2007年1至10月份全国火灾形势: 1至10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133942起,死亡1154人,受伤732人,直接财产损失790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2.3%、16.4%和44.5%,损失上升9.9%。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10月10日省政府在湖州召开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11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今年以来,我区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柯城”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多,火灾事故还时有发生。如“4.17”八达纸业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7.14”农贸城果品批发市场火灾,烧毁周围店铺,并造成2人死亡,是一起典型的“三合一”场所火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当前火灾事故高发态势,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
  “三合一”场所是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高发地,也是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软肋”之一。这次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作了重点部署,力争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
  (一)要全面开展排查。对全区各领域、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环节。排查突出三个重点:重点范围是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重点行业是服装、竹木加工、化纤、印刷、小化工、节能灯、工艺品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重点区域是石梁镇、航埠镇等“三合一”场所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其他乡镇、街道、双港管委会、专业市场管委会也要重点进行排查整治,不能掉以轻心。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投诉火灾隐患。
  (二)要抓好火灾隐患整改。按照“总体消除、疏堵并举”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保障消防安全投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三)要强化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安、消防、工商、税务、规划、建设、国土、执法等部门要形成合力,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吊销有关证照等方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和整改后的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整改合格后,更不能放松监管,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三合一”场所回潮反弹。
  (四)要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合力。区政府已成立“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柯城消防大队,徐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三合一”整治工作责任制,要针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整治情况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办公室。公安、发改、经贸、安监、建设、规划、工商、国土、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既要整治现有的,又要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办理相关审批中,要从严把关,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同时,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三、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
  当前,消防工作已转入冬季防火的关键时期,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多,各种致灾因素增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冬防期间,各类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和庆典活动较多,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运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错时检查、突击复查等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要切实加强人员聚集、密集场所、出租房屋、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农村消防安全。从我区情况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火灾多发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要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减少农村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相约平安,走向和谐”主题,开拓思路,不断创新消防宣传方式,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网吧”,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工作优势,拓展消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职责,抓好消防工作,共同推进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重要险情或重特大事故等,要立即报告,确保消防应急信息渠道畅通。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多的精力、花更大的力气,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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