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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炎同志在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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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今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月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23日,全国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工作会议。中国政府之所以高调打响这场捍卫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其背景是:自从今年3月开始,“中国制造”在国外频遭不公平待遇,一直未曾停歇,一股拿中国制造“说事”的“浪潮”席卷“全球”,涉及食品、牙膏、玩具、轮胎、宠物饲料等,中国制造甚至被一些国家和媒体恶意地“妖魔化”,恶意制造中国产品威胁论。中国产品总体是好的。正如国家质监总局局长李长江说:中国出口产品99%是合格的。目前中国几乎每1小时向全球输送1亿美元的商品,全世界每四双袜子就有至少一双是“中国制造”,70%的牙膏和玩具来自中国,绝大多数微波炉都是中国生产,中国的产品为美国的消费者每年节省约6000多亿美元的开支,事实说明了中国制造是过硬的,中国制造实际上就是世界制造。中国制造中的极少数产品确实存在问题,中国政府已对这些问题产品进行严厉的查处。就柯城区而言,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下,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还存在不安全因素。农产品滥施农药,农药残留问题仍然存在;畜禽、水产品养殖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和激素等苗头有些抬头。二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依然存在,给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造成了一定威胁。三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比较多,其中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只占小作坊总数的5%,安全隐患不可忽视。四是我区出口产品也曾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出口受阻的事例。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和省、市会议精神上来,迅速认真地组织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全面整治行动,打好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区的总体目标从8月底开始至12月下旬进行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是:两个链条(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两体系(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一网络(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柯城区的专项整治主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乳制品等食品,药品、消费品等工业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为重点产品;以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蔬菜、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和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产品生产集中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区域为重点区域。着重围绕8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五大类25个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强化溯源管理,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我区重点以白酒、食用油、“两豆”(豆制品、豆芽)等三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开展“三大冲击波”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活动,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不具备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小作坊;督促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进行基本条件改造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记管理、目录监管、限定区域销售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加强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白酒、“两豆”、食用油三类重点及乳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品种的专项抽查,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吊销有严重问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开展豆制品和豆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堂采购的豆制品、豆芽及其他食品原料是否索证齐全,杜绝无证生产经营的豆制品流入餐饮单位。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100%;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白酒、黄酒、含乳饮料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撤柜等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重点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实施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项制度,重点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扎实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并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学校、社区和厂矿企业延伸,着力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4.8%,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

  (四)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位的卫生监管,重点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辅料,加强对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引导大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劣质食用油、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及预制各种食品、滥用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乡镇的小型餐馆、县城以上的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位消灭无证照行为;所有食堂和县城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畜(禽)肉行为;杜绝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督促企业自觉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90%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 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一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和从非备案养殖场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产品、摩托车、沙滩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区专门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衢州市柯城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建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的专业项整治的行动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今日柯城》、《数字柯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和广播、厨窗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完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组建工作组下基层、进企业,现场指导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四是要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原则上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要标本兼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讲话精神,主要是突出抓好“查、治、管、扶、建”。具体是:查,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生产加工和经营者违法违规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治,要从源头上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管,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生产者必须负责召回,销售者必须停止销售。扶,扶持好企业,扶持好产品,让守法经营的不吃亏。要引导、鼓励大企业帮助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对有良好纪录的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要提供通关便利。建,建设食品放心社区、放心乡镇活动,建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二是要加强协作。在专项整治中,各乡镇(街道)、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消灭监管盲区。三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也都有各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特别规定》中规定对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都明确了相应的职责,可以说如此严厉规定尚属首次(地方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管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食品药品“二网”的积极作用。我区已全面完成了农村放心店和乡镇连锁超市的全覆盖,我们要充分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基层组织为主体,逐步整合各监管部门基层协管、维权网点,尽可能做到一支队伍多种功能、多种途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强调了各个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违规违法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强化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这些都是我们搞好这次专项整治的武器。各部门要在专项整治中注意学习和运用,依法开展整治,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事故的处理要做到事故的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事故单位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四个坚决”,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坚决吊销相关证照;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遏制制假违法行为。对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我们绝对不搞活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危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行为我们也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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