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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区长在衢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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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建华同志在衢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按照昨天高启华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召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实事。自今年5月省里将我区定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县(区)后,柯城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要求,精心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反复测算论证,出台了《柯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并将于明天起开始正式实施。刚才,市人劳局范根才局长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汪晓敏副区长作了动员报告,两位领导的讲话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市区合力,进一步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下面,我根据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精神再强调二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城镇居民医疗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柯城区继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难,事关社会安宁和谐,事关百姓安康福祉。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和认识: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之所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区社会保障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但仍有部分困难城镇居民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近年来,随着市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把这部分弱势群体纳入医疗保障的范围,这项制度的启动,弥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上的“真空”,实现医疗保障的“无缝隙全覆盖”,必将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居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广大城镇居民之所求。   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享有医疗保障待遇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近年来,市区深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一个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一个以农民为保障对象,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但从市区医保制度覆盖的范围看,仍有部分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无业人员、未成年人等的医疗保障尚未纳入制度范围。据统计,2006年底我区城镇居民总数为(含大中专院校学生)23.9万人,还尚有12.72万(占比达53.2%)城镇居民未获得医疗保障,这些人一旦患病,可能会某种程度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迫切需要政府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完善市区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之所需。   改革和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当前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征程中,更需要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没有健康也没有小康,更不可能有和谐。从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情况表明,我区七成以上的贫困家庭是由疾病所造成的。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许多群众反映的也是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对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突出问题不加以重视,不采取积极措施,将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将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城市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意义十分重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要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启动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要强化领导,认真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优化服务,科学运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特别在柯城辖区既有区内又涉及市本级的,任务重、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需要衔接的方面多。要充分估计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知难而进,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试点成功。按照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精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市、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进度。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个市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具体由柯城区人劳社保局承办,许多工作离不开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希望市级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理解与协助。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区属街道(乡镇)、学校要做好居民、学生的参保组织工作,要做好入户调查、申报登记、表格填写、材料初审、信息录入、社会保障卡发放等工作,努力提高参保率。学校参保率要达95%以上,争取达到100%。街道(乡镇)要摸清应参保人数,参保率要达50%以上,力争达到60%。   (三)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抓好医疗保障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医疗保障信息网络化管理。区社保局要在9月中旬完成设备购置、安装及信息软件开发,9月底做好信息资料的录入,并做好各定点医院的信息联网,争取在10月份与医院联网,实现医疗费正常结算报销。同时,要抓紧做好新招聘人员的培训工作,尽早上岗服务,千方百计改进服务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方便居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办理相关手续。   (四)强化监管,科学运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员的“保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钱”。要把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科学设计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项目、范围和比例,实行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管理,完善费用结算办法,努力降低医疗费用。要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健全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做到公开、透明。   (五)多方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充分总结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部门、各乡镇(街)、各社区要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城镇居民了解、理解、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   同志们,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百姓、利及未来的实事好事,要坚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构建和谐城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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