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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同志在全区森林防火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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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在危害和破坏森林的各种因素中,森林火灾是最为严重的一个因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森林火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事实证明,森林火灾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尤其是在当前中央做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的新形势下,如果森林防火工作做得不到位,今天发生一起,明天发生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秩序就会被打乱,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第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大局。森林资源是十分宝贵的战略资源。森林火灾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损失,而且会造成巨大的生态损失。森林防火工作做不好,将会严重影响森林资源安全和林产品的供给。大面积森林被火烧毁,不仅是资源的巨大损失,也是生态的严重损失;不仅失去了森林的生态效益,也会造成水土流失、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生态灾害。
  第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林业发展大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做好各项林业工作,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既承担着物质、文化、生态三大生产,又发挥着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要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就必须确保一定数量的森林资源。抓好植树造林是发展森林资源,抓好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也是发展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很艰难,火烧毁林很容易。如果森林防火工作做不好,森林火灾频繁发生,就难以提高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就不能有效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林业发展就会失去基础。同时,森林火灾的发生,还会打乱林业工作的正常秩序,影响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森林防火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今年以来,由于全国普遍干旱少雨,各地森林火灾频发,特别是东北、西南地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后,胡锦涛、温家宝、回良玉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回良玉副总理提出了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强化以法治火,强化组织领导等“五个强化”的要求。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也多次强调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保一方平安。区委书记吴国升同志、区长朱建华同志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今年3月,朱建华区长亲自参加全区“三防”工作会议,并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因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抓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肯定成绩,寻找差距,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使全区森林火灾损失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下降,森林防火取得非常明显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进入秋冬季节森林防火的关键阶段,全区森林防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气候条件极为不利。从全球气候环境的大背景看,目前正处于极端天气频发的阶段,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区以干旱少雨气候居多,天气冷暖变化剧烈,最容易导致森林火灾集中爆发。预计我区今年冬季降雨还将继续偏少,气温偏高,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入夏以来,林区遭受严重旱灾,林草干枯死亡,同时随着我区封山育林工作的逐年实施,林下枯枝落叶迅速增加,特别是林区内倒木、采伐剩余物、枝丫材很多,林下可燃物负荷量普遍超标,一旦着火,极易酿成大灾,加重了森林防火的任务。
  三是野外用火管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对小孩和痴、呆、傻等智力障碍患者的监管工作不到位,林区野外随意用火、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现象仍然存在,入山采集、种植和林区旅游人员大量增加,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增大。
  四是森林防火措施应急机制不够健全。个别乡镇干部群众对森林防火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同时,有些乡镇通讯联络不畅,火灾报告不规范,值班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工作比较被动。
  面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利因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对森林防火总体形势的严峻性不能低估,对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不能低估,对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不能低估,对做好下一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能低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把森林防火工作与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保障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健全森林消防组织体系入手,以加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壮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为保障,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为手段,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打牢群防群治的根基,夯实各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三、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   
  对200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区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一个“早”字,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切实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具体工作中要强调“六个到位”:
  (一)防火责任要到位。要按照国务院规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今天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07年森林防火责任书,各乡镇(街道)要抓紧与各行政村签订防火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林业部门要具体做好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当好政府领导参谋;财政部门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通讯、扑火装备购置和生物防火林带、林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交通部门要确保森林消防交通的畅通;武警官兵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地方做好扑火救灾工作,充分发挥部队抢险救灾主力军的作用;教育、监察、民政、卫生、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这里,我要突出强调一下,森林防火责任应与山林产权相对应,如果山林产权是农民的,防火责任主体就应该是农民,农民承担对自己森林财产防火的责任,也是承担因自己森林火灾破坏公共安全、毁坏他人森林财产的责任,政府是承担公共管理的责任。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防火责任意识不强,有些农民认为森林防火全是政府的责任。因此,一定要强化农民的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让农民承担相应的森林防火工作,如每一块山林树立一块防火标志牌,标明责任主体,使防火责任落实到位,由农民轮流巡查;又如成立防火协会,由户主缴纳森林防火费,聘请专人护林等,使农民真正成为责任主体。通过制度把防火的责任落实下去。
  (二)管理措施要到位。要下大决心,管好野外火源,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巡山护林。对节假日、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期和重点火险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坚决制止野外随意用火。二是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在秋收冬种和春耕农忙季节,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乡镇、村干部深入到乡村,深入山头地块,加强对农事生产性用火管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以及重要节日期间,严禁一切炼山作业。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和看守,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天气不适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准备不烧。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监护。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同时要建立坟头档案,加强野外用火跟踪管理。四是加强森林火灾扑火管理。山火发生后,要按照预案要求,积极扑救森林火灾。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一定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扑救。要坚持科学扑火,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对盲目指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人为纵火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
  (三)保障措施要到位。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仍然薄弱,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不强,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保障能力。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要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区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加强抚育管理,确保种一条成一条,努力把生物防火林带建成防控森林火灾的绿色屏障。二要抓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已成立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发挥他们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作用,切实加强队伍制度建设和培训演练工作,提高扑火技能。三要抓好森林火灾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建设。我区这项工程已在今年建设完成,区防火办要做森林火灾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的利用,尽早发挥作用。
  (四)宣传教育要到位。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但99%以上的森林火灾是人为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防火先防人。因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大力宣传科学防火、扑火知识,一旦发生火灾时,能科学应对,妥善处置;通过对典型火案要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治火意识;要在主要入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和警示牌,在林区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到乡镇、集市、村、农户,宣传安全用火、科学扑火的知识,特别要做好农村妇女、老人、小孩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全国统一的“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使群众一发现火灾或火灾隐患,能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区宣传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在春节、清明、冬至等防火紧要时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对火灾安全进行剖析宣传。旅游部门也要加强对游客的森林防火教育。
  (五)应急准备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抓紧把森林火灾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抓紧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按照预案的有关程序及时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各乡镇(街道),区防火办要对扑火救灾物资进行清点,查漏补缺,对扑火通讯、机具、装备等进行保养和维修。区森林消防中队要抓紧培训、演练,进入临战状态。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地面巡逻等手段做好监测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火情。接到火情报告,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扑救,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灭火于初发时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重兵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根据风势、气温、湿度等气象条件,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各种手段迅速彻底扑灭火灾。三是要做好值班调度指挥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区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熟练操作使用各种设备,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既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更要坚持“归口管理”,及时逐级上报。同时,报道森林火灾一定要真实准确,注重宣传效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领导精力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必须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在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指挥长必须亲自抓防火工作,要深入防火一线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有关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扑火。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时要始终把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科学调度,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同时,在扑救时要注意火场风向的变化,防止人员伤亡。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凡是发生森林火灾的,都要追究责任,对失火原因、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巡查人员有没有及时报告、救火是否及时、处置是否得当等都要分析清楚,以明确责任。
  同志们,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区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建设生态区、打造平安柯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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