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之窗 -> 讲话文论
吴国升同志在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访问次数:
                              (2006年9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会前,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刚才,大会表彰了“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府山街道、石室乡和区农业局等三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胡松同志代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回顾总结了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司法局对我区普法教育工作十分重视,魏建华局长今天也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也为我们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自1985年建区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可以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我区建区20年来的发展是相伴相随的。特别是开展“四五”普法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区普法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5月12日,中央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总结“四五”普法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之后,省委、市委相继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全省、全市的“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前段时间,区委、区政府也批转了我区“五五”普法规划。今天的会议,就是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实施我区“五五”普法工作。这次“五五”普法工作,是在我区“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建设“五大柯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推进的重要时期展开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和谐城区的内在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把我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政治文明、文化兴盛、生态优美、社会安宁”的和谐之城,这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和谐城区二十字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都与法制息息相关,每个方面离开了法制都无从谈起。经济繁荣,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通过法制来规范和维持,完备的法制是保证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繁荣的先决条件;政治文明,民主政治的推进与法制的完善是紧密相连,民主政治建设是法制建设的价值导向,离开了法制,也就不可能实现政治文明;文化兴盛,文化的繁荣与昌盛同样离不开法制,文化当中包涵了“法制文化”,文化的繁荣需要法制的保障,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文化与法制两者更加显得紧密;生态优美,过去我们一直认为中国地大物博,各种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现在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短缺,因此,要实现生态优美、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还是要靠法制来保障,比如说环保、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等;社会安宁,可想而知,一个社会如果缺少了法制的约束和规范,是不可能实现安定的,也不可能实现祥和的。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缺少一种基本信仰和尊重,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只是空话一句,我们构建和谐城区最终也就会落空。所以,我们要通过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来不断地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2、开展“五五”普法,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法治是社会管理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省委着眼于“四位一体”的格局,先后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区委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结合柯城实际,提出了“致力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的城区之一”, 争取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浙江”、“争创全省最具安全感的城区之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建设法治社会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当前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或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当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有些群众还习惯于通过非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反映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部门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这其中固然有历史、文化、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但也暴露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亟需提高,需要我们在“五五”普法中认真研究,切实解决。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参与公共管理,促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达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为建设法治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展“五五”普法,是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特别是在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要正确处理好各类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关键是要依法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本领,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确保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探索符合新时期普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扎实推进“五五”普法顺利开展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如何承上启下,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五五”普法工作,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区委、区政府批转的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对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三增强、三提高”这个总体目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任何一项工作,既要求发展开拓创新,也要求继承发扬传统。在实施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20年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和成熟可行的工作制度,比如培训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副校长制度、学法考试制度等等,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同时,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普法工作的一般规律,勇于创新形式、创新机制,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做到事半功倍,使普法工作在“五五”期间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就是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随着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使普法教育不再是简单的灌输,不再是小部分人灌输给大部分人,而是要根据公众对法制的呼唤和渴望,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强势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栏目设置、题材选取、节目采编上积极创新。要加强网站、公益广告、公共法律文化阵地建设,尝试法律传播和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普法新路子,努力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在机制上有所创新,就是要结合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加快建成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效廉洁政府。   2、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五五”普法以“三增强、三提高”为目标,在对象上,除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要把农民的普法教育列入“五五”普法重点教育对象之一,通过“五五”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内容上,要突出以宪法、经济社会发展类法律、群众生产生活类法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类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类法律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类法律为重点;在载体上,要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尤其要把农村和社区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区域,加大推进和考核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充分把握这些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更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自身的学法用法,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要加强依法维权的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要倡导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围绕构建和谐城区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各个层面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   3、坚持发展基层民主和加强社会管理相结合。一方面要扩大基层的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另一方面又要加强社会管理,这两者都是我们工作中的一种手段。要有工作艺术和智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其实民主和管理看上去好像此消彼长、你进我退,但实际上两者并不完全对立,而是相互共存,主要取决于我们法制建设推进的进程,取决于我们协调各种矛盾利益的能力。民主和管理这两者我们在“十一五”甚至更长时间内都不能削弱。民主削弱了,就会回到过去,不顾群众的民主权利,不顾群众的利益需求,搞强迫命令,损害群众利益。管理削弱了,同样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我们要通过普法教育,使党委、政府、社会、公众都能有机的结合起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都提一个“大”字,如“大信访”、“大调解”、“大平安”,所谓“大”,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把方方面面的东西都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相对比较和谐的状态,从而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管理的和谐。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年来的普法实践告诉我们,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到人们的社会生活当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开展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深化乡村、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三、精心组织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五五”普法与以往前几次普法相比,任务更重、内容更多、要求更高。各级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要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平安柯城”、构建和谐城区的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统一研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和经费保障等制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人大、政协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还要带头抓好普法工作,带头参加普法活动,及时掌握分管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改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条件,尤其要改善基层的普法工作条件,结合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从设施、人才、经费等各方面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保障。   2、要增强工作合力。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建立健全本系统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其他部门和行业也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在认真抓好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与服务的每一环节。要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要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推进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向规范化发展。要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提高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要营造浓厚氛围。要把法制宣传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宣传平台,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对重点法律问题和事件的正确引导,发挥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采用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帮助的重要渠道。善于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既要发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又要发掘在实践中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先进典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机制、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4、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逐步建立健全评估考核、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制定和优化各类依法治理工作细则和标准,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保证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学懂、用好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领导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以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让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五大柯城”、构建和谐城区、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网站 | 常见问题解答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衢州市柯城区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浙ICP备05002281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