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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宏伟同志在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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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一、肯定成绩,认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治扫尾工作信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自去年6月份以来我区全面开展了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按要求顺利完成了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使扰乱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为基本得到了纠正,农村宅基地管理遗留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得到了查处,新的违法抢建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达到了预期的整治效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全区12个乡镇(街)共266个行政村,除3个村因情况特殊经区领导同意未列入本次清查范围外,全区共清查了263个村(其中257个存在违法建房),清查面98.9%,查出各类违法违章10695户,违法违章总面积541410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5712户,面积215032平方米,生产用房4694户,面积305173平方米,违章加层289户,面积21205平方米。据统计,全区专项整治处理总完成率达98.1%,占违法建房总户的98.7%,违法违章总面积的98.3%,共收罚没款约1153万元,占应收缴的98.4%。在整个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项区、乡镇(街)、村三级始终做到:


  一是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自去年6月4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动员会后,区委、区政府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到全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柯政办发〔2005〕62号);成立了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班子,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对原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成立了以朱建华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蔡晓春、胡松和常务副区长徐建华、分管副区长俞宏伟为副组长,18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以区委办〔2006〕6号文件下发;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区乡两级分别召开动员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紧迫性,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定性准。


  二是明确政策,责任到位。针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特点,在前期工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区政府出台了《柯城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处理意见》(柯政发〔2006〕6号文件)和《柯城区处理农村违法、违章占地建房实施意见》(柯政发〔2006〕7号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处理政策和依据,规范了处理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确立了乡镇(街)是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同时为了强化乡镇(街)的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区政府与各乡镇(街)签订了《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街)一把手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是协同配合、监督到位。为及时帮助、指导、监督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柯政发〔2006〕7号文件的规定,专门成立了由12个部门组织的区专项整治办公室,并从国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专人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区整治办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协调配合、信息互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完成了乡镇(街)上报的违法建房审核确认工作;积极宣传、编印专项整治《简报》、《情况反映》、《督查通报》等信息资料1000余份。区整治办从面上对全区进行督查指导,帮助乡镇(街)解决和提出整改建议,组织政策培训和指导乡镇(街)业务培训10余期,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


  四是严格考核、管理到位。为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促使乡镇(街)整治工作有实招、出成效,区政府专门制订了《柯城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柯政发〔2006〕35号),从组织领导、调查摸底、集中处理、资料台账、制度建立等方面设定了考核标准,6月初区整治办对12个乡镇(街)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表明,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底子清、情况明、处理力度大,达到了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同时,各乡镇(街)还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相应地制定和出台了管理制度,为下步全区规范和建立农村宅基地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


  虽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扫尾工作任务艰巨。据统计,目前仍有9个乡镇(街)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尾巴”,这些遗留问题既是工作的难点,也是整治的焦点,更是群众期盼的热点,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专项整治的成果,造成工作的反弹。为此,必须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工作不松劲,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全面完成。二是处理补办手续工作进展缓慢。通过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乡镇(街)对补办手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未能进入程序,存在等、拖、靠的想法。三是整治后管理力度不够。整治后,农村违章、违法用地现象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部分乡镇(街)的监管力度却有所放松,没有很好地完善管理机制,下步区里将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


  总之,我区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经过全区上下、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整治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对在座各位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在这里我也把全区考核结果通报一下:一等奖:双港街道;二等奖:姜家山乡、石梁镇;三等奖:石室乡、华墅乡、花园街道;先进奖:信安街道、沟溪乡、万田乡、七里乡、九华乡、航埠镇;鼓励奖:柯城国土分局、柯城规划分局、柯城执法分局、区建设局,区政府将对上述单位进行奖励。


  二、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可能有些乡镇(街)部分干部认为,这次会议召开代表着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已经结束,下步工作可以有所松懈,这种观点是千万要不得的,俗话说的话: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我们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是已经告一段落,但是接下来的监督管理工作才是重中之中,是我们真真的工作中心和重点,管理要求也将更加高,工作的压力也将更加重,希望在座的各位乡镇(街)和部门的领导决不能有所松懈的思想。下面我对下步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在工作对象上,要由整治对象转变为广大农民群众上来。我们集中整治的目的并不是仅仅针对违法、违章的农户,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整治和教育工作,使广大农户树立合法用地的观念,对违法违章现象能够自觉抵制。二是在内容上,要由单一的整治措施转变到综合管理上来。仅靠集中整治是不能够达到我们工作目的的,我们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后续的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实现有效的管理。三是在形式上,要由集中整治转变为日常管理上来。集中整治后,各乡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日常管理上来,乡镇(街)要做好本辖区内的违章、违法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区国土分局、执法分局、规划分局、建设据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业务的监管,对新的违章和违法用地现象要坚决打击和制止。四是在目的上,要由单纯的查处违法用地、违章现象转变到使群众树立依法用地观念上来。处罚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只是我们的一种手段,此次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遏制农村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农村土地市场秩序,转变农民群众用地观念,形成依法依规审批用地的氛围。


  (二)做到三个加大。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这点主要是针对区国土、规划、执法、建设等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上述职能部门要在集中整治后,继续加大监察力度,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用地现象,对新的违法用地、违章要坚决制止。要定期开展全区违章、违法用地现象巡查工作,特别是对城郊结合部、集镇区范围内等重点区域,要形成定期检查的制度,及早发现,及早查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树立依法用土地的观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新的土地管理法,尤其要重点宣传农村建房审批政策和程序,使群众了解政策,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律法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新村规划力度。针对农村违章、违法用地现象光靠堵是不行的,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也要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是部分村由于没有新村规划或者规划还没完成等原因,造成农民自身随意占用农田搭建房屋,为此,在座的各乡镇(街)的领导,要对本辖区内还有多少行政村的新村规划还没完成,要进行原因的分析,协助村两委尽快完成新村规划,引导农民建房到新村规划区内建设,逐步消除建房侵占农田的现象。


  (三)做到二个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区国土、规划、执法、建设等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专业队伍的建设,要提升素质、提升形象。素质要再提高。不仅要打牢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要了解和掌握国土、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要不断强化专业的精深度,成为“业务通”、“多面手”。形象要再提升。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敬、可信的执法形象。作风要再过硬。在生活作风上要更加严谨,在纪律要求上要更加严格。尤其是我们是直接和农民群众面对面接触的,要切实提高自身的免疫力,抵制不良分歧的影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专业队伍。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房用地管理长效机制。一方面,继续加强工作目标考核制,区里面已经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的年终目标考核。各乡镇(街)也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考核结果与主管人员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全面落实责任。另一方面,区里也将出台《柯城区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区国土分局初稿已形成,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这个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行为,各乡镇(街)在文件初太后要严格执行,在具体的操作中决不能有所偏移。


  (四)明确一个目标。


  2003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对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了清理和整顿,而我们此次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就是此项工作的延伸,严厉打击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解决了部分农村建房遗留问题,农村用地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下步各乡镇(街)、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巩固我们这次专项整治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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