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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维达同志在全区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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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一、统一思想,正确把握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目的是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也要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依据,还要为构筑新时期“三农”统计工作新平台提供支持。


  这次农业普查恰逢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际,是一项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硬任务,做好这次农业普查意义非常重大,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一)农业普查是全面把握柯城区情,准确判断我区“三农”形势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不了解农村和农业,就很难了解国情和区情。这次普查不单纯是一次农业产业普查,而是一次囊括“三农”问题的全面调查登记,涵盖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个方面。通过这次普查,要把我区“三农”的家底彻底摸清。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10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区农村经济、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区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等不断涌现。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速流动转移,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但变化程度如何、怎么变,发展优势在哪里,城乡差距在哪里,城乡怎么协调发展等等,凭我们现在手上掌握的一些数据是不够的。和市内其他县(市、区)一样,我区最落后的地区在农村,最弱势的群体是农民,最不稳定的产业是农业。不了解农村和农业,就很难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和区情。对这些情况,迫切需要我们做出准确的客观判断,迫切需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迫切需要摸清“三农”发展变化和底数,从而准确把握柯城区情,尤其是“三农”的实情。原有的一些抽样数据,毕竟是点上的情况,但整体的情况还是不够全面,本次农业普查就是要对全区267个行政村、10万多农户及全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和农、林、牧、渔场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我区的“三农”底数,深刻认识“三农”现状,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


  (二)农业普查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依据,是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是我区的一项重大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出,赋予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全新的内涵。但我们现有的常规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都不能满足全面监测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需要。这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就是在研究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也在农村。全区现有40多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2万人。虽然我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与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像农村建设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搞好这次农业普查,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现状的基本数据,便于评估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发现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这既是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


  (三)农业普查是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制定和落实“三农”政策的需要。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一系列政策效果究竟怎样?需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普查予以回答。要重视农村社会,关注农民生活,支持农业发展,就要研究制定好相关政策措施,就必须以全面了解民情、正确判断实情、准确掌握农情为基础,就需要我们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搞好农业普查,对编制好“十一五”规划中涉及农业农村工作、土地利用、农民增收等具体规划具有现实意义。这次普查就是我们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搞好农村发展规划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因此,这次农业普查不是一次纯粹的农业普查,而是一次涉及“三农”的普查,是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为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更加科学、更加详实、更加全面的基础性数据。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要求,正确把握农业普查的主要任务


  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为扎实推进柯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这次农业普查,重点要完成以下六方面任务:


  (一)普查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生产经营情况,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主要了解我区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达到一定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规模、投资、雇工、产出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农村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服务,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普查农户家庭、人口特征与生活质量,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服务。主要了解包括农村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家庭规模、农户收入以及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粮食安全等信息,如农村道路、电信、电力情况,农村居民住房及耐用消费品、饮用水、卫生条件等。


  (三)普查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主要了解农村居民及劳动力迁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时间、职业、地点, 以及地区类型、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率与闲暇时间等一系列相关信息。为 “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步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更多的农民向城镇转移、集聚,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四)普查乡镇、街道,村及社区环境情况,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服务。主要了解建制镇吸纳的人口、企业个数和从业的人员等情况,以及镇内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完善村镇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逐步把传统村庄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


  (五)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主要了解包括农户家庭投资规模和乡村集体投资、农户的固定资产购买情况、重点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和乡村集体的投资情况,为加快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六)普查农业土地利用状况,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服务。主要了解农业用地的规模与分类,不同类别的农业用地面积,以及新形势下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与流转、农业用地之间的转换等情况。土地资源状况尤其是耕地面积底数如何,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数据,这次普查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这方面情况摸清楚。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政府行为,由国务院统一部署。从本次农业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其分布地域范围看,比即将结束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量还要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集中人力、物力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到位。目前,区、乡镇(街道)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已组建完毕,区农普办内设机构已基本组建完毕,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建立村一级机构。乡镇、街道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责,多过问,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区、乡镇街两级农普办要抓督查,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能干肯做的干部组成并充实普查队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这项工作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不仅仅是统计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我们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乃至被普查的企事业单位的任务。农业普查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光靠统计部门一家难以完成,需要整合力量,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大力支持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里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普查宣传方面的工作,由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并具体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提供土地资源状况信息;区农业、林业、水利、人劳、国土等部门,要抽调年纪轻、身体好、素质高、业务强的同志,参加区农普办的日常工作,选派人员在农普办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区农普办要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督查和工作考核评比,对于工作出色的部门,乡镇、街道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逐级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要抓紧商量,把农业普查经费列入今年区财政预算,在区财政没有安排之前,先预拔部分资金给区统计局作为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经费。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积极安排落实好本乡镇、街道所需的普查经费,确保经费、人员的落实到位。


  (四)加强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这次普查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需要大量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参与,普查人员的素质是关键,没有农业普查人员的高质量就没有普查数据的高质量。普查所需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直接关系到这次普查的成败。我们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人员组成和充实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选调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区农普办要严格把好普查培训关,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确保达到规定的要求,为普查登记准备一支高素质的普查员队伍。


  (五)加强宣传发动,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普查的关键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了解这次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使他们了解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为进一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区农普办要与宣传部门联合召开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工作,进行思想再发动,工作再部署,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六)加强质量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是普查工作的根本要求。一方面,要抓好农业普查登记,确保一次成功。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同时要采取“地毯式”登记方法,做到不漏掉一个农户、一个企业和一个单位。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另一方面,要严把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现场登记、质量验收、数据处理、开发应用等环节,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普查数据经得起群众的审视和实践的检验。


  (七)加强效益意识,建立普查的长效机制。对本次普查的数据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库,为今后有关“三农”问题的抽样调查提供科学系统的抽样框,为进一步做好常规农村统计工作、搞准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探索有效、节省的方法完成普查任务。要推进统计工作的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应用光电录入、网上数据处理、数据库开发等先进手段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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