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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同志在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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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录音整理)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全区几套班子领导都高度重视,从这次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构成就可以感受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刚才,蔡晓春副书记通报了全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原则,并对集中处理阶段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到位。会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签订了责任书;试点乡镇代表航埠镇、华墅乡作了经验介绍;石梁镇、万田乡作了表态发言。会后,请大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强调讲三层意思。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区违法建房现象越来越突出,违法建筑不仅面广量大,而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刚才,蔡晓春副书记已经通报了我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存在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农户5287户,占地面积29.37万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达32.15万平方米,问题十分严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混乱状况,已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开展专项整治已刻不容缓。因此,区委、区政府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开展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解决群众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我们政府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从面上看,专项整治必然会触及部分老百姓的眼前利益,有些违法建筑要强行拆除,这不仅仅需要经济上的付出,还需要思想上、精神上的付出。但从整体全局来看,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不仅直接带来资源浪费、建设无序、环境脏乱、交通堵塞等问题,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许多村镇道路狭窄、行车不便、采光通风差、安全隐患严重,人们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说到底,违法建房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损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的是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所以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我们必须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稳定压倒一切。近年来,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群众投诉、告状、集体上访不断。一些因违法占地建房,引发邻里纠纷甚至打架斗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个问题已严重影响群众团结和社会安定。因此,我们务必从建设“平安柯城”的高度,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搞好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村庄整治,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主要环节。目前在农村出现的大量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严重影响了乡镇(街)和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干扰了集镇和村庄建设的健康开展,损害了当地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当地发展环境,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维护法律严肃性、建设法制社会的迫切需要。农村出现严重的违法建房问题,从一个层面看,反映了社会法制意识的淡薄,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制素质的不高,为了眼前的一己私利,贸然违法违规,造成不良后果。从另一个层面看,农村的违法占地建房的问题由来已久,这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不力,执法不严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处置不及时、不果断,有些乡镇和部门不尽责不作为,从而出现了违法占地建房从城郊向农村蔓延的被动局面。因此,我们开展专项整治是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建设法制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社会的需要。有执法权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各尽职尽责、积极履行职责。要从实际问题出发,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要从工作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老百姓是社会的一员也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突出重点,把握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处理阶段是农村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下步全区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工作将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各类困难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难,各种矛盾也将进一步显现,但是无论多么困难,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我们计划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抓好这项目工作。具体而言,我们要落实好五个“清”、明确几点原则、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落实好五个“清”。(一)底子要摸清。从目前来看,我区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底子是基本摸清了,但我们现在手上的底子是去年9月份摸上来的,去年9月底到现在差不多已有半年,这段时间有没有新冒出来的,如果有就不能漏掉,要即时补充上去。必须要把所有违法占地建房当中的基本情况摸清楚,把基础材料弄清楚,把底子摸准、摸全。(二)政策要分清。区里处理政策已经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应违法建房性质分清楚处理的政策。各乡镇(街)党委、政府的领导都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做到正确、熟练地运用。所有不清楚的情况,必须要由政策咨询员来解读,如果还有政策解读不清楚的,可以向区政策解释组咨询。有不同意见的要由确认小组去确认,并提出意见,非确认小组成员无权认定。确认小组还要分清各违法建房的性质,如违法建筑是城区的,还是本乡镇(街)的,是用于建住宅的还是用于生产的,是砖混结构的还是木制结构的等等。不同的性质,处理的结果就会不一样,这些都要由确认小组把好关。所以政策咨询员和确认小组的同志一定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很好地领会、运用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政策文件,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做好政策解读和确认工作,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表态、乱答复,答复不了的要向区整治办提出,区整治办解决不了的,向俞宏伟副区长请示解决。(三)程序要弄清。主要分三大类:一是拆的程序。属于自行拆除的怎么拆,属于强制拆除的怎么拆,这项程序必须明确。如果是我们有组织的拆,必须要是有执法权的主体实施,相关责任主体必须到场,拆之前要让乡镇(街)事先清楚。二是罚的程序。自己在规定期限内缴罚款的怎么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没缴罚款又该怎么处理要明确。三是没收程序。依法没收的程序也要弄清楚。这“三大类”程序必须弄清楚,还要进行进一步细化。同样,还要搞清楚3月份和4月份的专项整治程序及乡镇(街)之间的程序。(四)职责要理清。要理清区整治办、区国土分局、执法分局、各乡镇(街)以及各行政村的职责。明确拆除行动的之前、之中、之后的处理程序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全区所有乡镇(街)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执法分局和国土分局要对整个整治行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220平方公里以内执法分局必须到场,由执法分局负责,220平方公里以外国土分局负责。(五)公告要说清。要说清三种情况:一是要把政策武器交给群众。二是各村要把违法建房的情况毫无遗漏地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处理结果要公示。这个环节是最重要的环节。我们要按相关的政策,根据违法占地的情况,把处理结果提前公示出来。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自查自纠,帮助规范我们工作。


  二是明确几点原则。坚持“从旧、从轻、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旧”就是历史上处理过的不再重新处理;“从轻”就是所有处理都要从轻考虑。无论是1999年1月10前(后)发生违法占地建房的,还是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违法用地的,原则上都要“从轻”,处理标准以处罚下限为准。从轻处理必须要公开,处理的结果也要提前告知,公告必须要弄清。“公平” 就是要说清公告,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的监督改进我们工作,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公正”就是要体现横向公正和纵向公正。“横向公正”是地域上的公正,追求的是所有乡镇(街)之间的公正;“纵向公正”追求的是试点村和非试点村、先试点村和后铺开的村之间的公正。


  三是处理好两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我们抓任何工作,稳定是第一位的。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发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必然会涉及到一些农户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违法建筑积弊较深、由来已久,拆除难度很大,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因此,在推进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必须要做到声势要浩大,态度要坚决,动作要果断,操作要稳妥,政策要公平。这里我提醒同志们,尤其是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矛盾。各乡镇(街)、有关部门都要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之中,做细思想工作,向群众讲清道理,引导群众自觉拆除违章建筑,以积极态度化解矛盾和问题,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对困难群众,要妥善安置,对纯粹依靠违法建筑解决家庭生活来源的特困户,要给予特殊的关心。对少数阻碍工作推进的“钉子户”,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坚决予以拔除。总之,要严格执法,因势利导,多做疏导工作,既顺利完成整治任务,又保持社会稳定。(二)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和农民合理建房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具体到我们当前工作,就是抓紧修编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早报批通过,为我区经济发展用地提供保障。开展专项整治不是意味着就停止正常的农户建房审批,在整治期间农户仍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建房。同时,区国土分局在今年安排用地指标时,要重点考虑农户建房指标,确保能满足农户的需求,使符合规定的农户能够通过正常途径办理建房审批。对于那些占用农保田搭建违章建筑的,我们要坚决予以拆除,但我们也要特别慎重,要“友情”操作,要把握好这几个方面:一是拆除前要考虑到该违章户有没有解决住的问题。二是解决住的问题是现在就能解决,还是一个月以后才能解决,要搞清楚时间。三是要分析矛盾的尖锐程序及带来的相关的影响。四是涉及到拆与不拆的房屋要统一报区整治办初审。对于符合建房条件,违章建筑又在建房用地上的农户,要按照正常审批手续为其补办手续,要为农户着想,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我们要追求原则性与具体性的统一。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月份,各乡镇(街)的先进性教育要告一段落了,到底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如何,要从专项整治工作中体现,要通过这项工作来检验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各行政村党组织也要发挥好各自的重要作用。这次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这里我讲五点意见。


  (一)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要通过宣传车进村宣传、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宣传政策。要多渠道进行宣传,让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区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今日柯城上要安排专栏,大力宣传典型事例,重点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来争取群众的思想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减少工作中的阻力。要强化工作督查。区整治办督查通报工作做得很好,但还要进一步做好督查通报,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要根据整治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各乡镇(街)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部门、乡镇(街)要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强有力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方法,严格执法。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专门下发了柯政发〔2006〕6号文件、柯政发〔2006〕7号文件;前面我讲了五个“清”;蔡晓春副书记也作了具体部署。具体而言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区别对待。要根据违法违章建房的不同对象、形式、性质等区别对待。机关干部带头违法和农民跟风违法的要区别;违法占用耕地和占用一般土地的要区别;顶风违法和一般违法的要区别;一户多宅和住房困难群众违法建房的要区别;违法占地建房和违章乱搭乱建的要区别;强制执行和自查自纠的要区别,等等。二要讲究方法。要充分发挥确认小组和政策咨询员的作用。对整治对象,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促使其主动配合;对那些不听劝告,拒不配合的,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强制执行;如果出现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打击,决不姑息手软。执法主体要也要对执法行为和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要依法操作。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平稳推进。三要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处理程序。要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处理的法定程序,该授权的要依法授权到位、该办理相关手续到要及时办理到户,确保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整治处理不留法律漏洞,依法处理到位。


  (三)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这次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的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做到了处理标准合理、处理方法讲究、处理政策统一、处理程序到位,老百姓比较满意、反响很好。同样,我们面上铺开后,要更加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加强协调,整体联动,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加强领导。区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全力参与,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责任要落实到人,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部分进度缓慢的乡镇(街)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实、抓好,加快工作进度,统一按照区里的部署开展工作。二是形成合力。


  区整治办要做好面上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每半月开一次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各乡镇(街)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碰到不清楚的情况,要向区整治办请示。区整治办要尽快研究解决,并及时给予答复。区国土分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好政策关,做好解释工作;区综合执法分局要集中力量,协助任务重的乡镇(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涉及自己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解决,从而形成乡镇(街)、部门联动的局面,形成工作合力。


  (四)注重考核,确保质量。要强化工作的考核,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建立专门的考核验收制度,将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工作措施是否到位;违法违章建房势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建房问题是否得到严肃妥善处理;是否建立疏堵结合的农村建房审批正常秩序;是否建立依法强化监管的长效机制等作为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考核验收,对出色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乡镇(街)、村、有关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


  (五)优化服务,完善机制。一是优化服务。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维护好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合理用地和建设要求,特别是因规划调整以及公益事业发展需要等受到影响的群众,要先一步想到他们的困难,给予及时合理的安排,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减少因我们工作的不作为、不到位导致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的出现。二是完善机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形成,有其必然性。要认真地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措施。要把防范和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及时查漏补缺,防止违法行为的反弹和蔓延。市里的文件讲得很清楚,对依法监管处理不到位的,在220平方公里内的追究执法部门的责任,在220平方公里以外的追究国土部门责任。


  总之,这项工作非常重要,这也是对我们乡镇(街)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验,3月份还有一批换届选举,要把这两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局之年,各方面的工作都要部署下来,要学会“弹钢琴”,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尤其要把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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