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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霞副区长在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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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一、肯定成绩,深入分析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全区农村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下步农村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农村卫生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
  农村卫生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把农村卫生工作放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2003来每年都安排一批农村卫生建设项目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2003年完成城南医院老年医疗护理院建设,2004年完成航埠中心卫生院病房大楼建设,2005年初将城南医院扩建工程和花园卫生院迁建工程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重点建设。今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两项专题调研。3月,区委吴国升书记两次深入卫生院等基层单位进行农村卫生工作调研,提出要尽快制定方案,切实解决农村卫生工作难题;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后,在朱建华代区长的指示下,由区府办牵头,区人大、区政协、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各个乡镇调查了解全区农村卫生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会前,朱区长又亲自召集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了深入调研,两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区农村卫生工作,对我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方向、具体操作要求都进行了研究和明确。
  (二)农村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实施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工程,1997年来累计投入 2458.8万元,对11家农村卫生院医疗用房进行修缮改造,新建了航埠、九华、黄家等农村卫生院业务用房2.13万平方米,消除危房面积4963平方米。航埠中心卫生院和石梁中心卫生院先后被列入“省中心集镇200强卫生院”建设,得到省卫生厅的大力扶持。加大医疗设备投入,积极实施乡镇卫生院“老三件”改造,2002年来共投入1358.5万元,添置了生化分析仪、心电图、X光机、B超、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等“新六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招聘一批大专以上毕业生、引进一批高中级业务骨干、选送一批外出进修“三个一批”的方式,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卫技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农村卫生改革稳步推进。
  积极探索卫生院经营机制改革。2002年起先后将柯城医院、斗潭门诊部、横路卫生院、源口卫生院4家卫生院采推向市场,实行租赁经营,2004年在石室乡卫生院试行医防分设的经营体制改革。合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布局调整。按照一个乡镇保留一家政府举办卫生院的原则,2002年起,先后撤并了河东、下村等6家卫生院分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2003年,为进一步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撤并了产科条件相对简陋的七里、万田等7家卫生院的接生业务,合理调整了产科布局。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起将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上划区办区管,卫生院院长任命、职工人事调整、财政补助等由区卫生局管理。改革医疗服务模式,2002起在全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了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医生联系村”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开展免费农民健康体检,为10余万农民建立健康档案。
  (四)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切实加强了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4年10月将城南医院升格为区级医院,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使之与区卫生监督所和区妇保院一道成为全区相应业务的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了分类管理、分类建设,承担起基本医疗和防保工作;村卫生室积极开展本村疾病监测报告、爱国卫生、卫生宣教等工作;农村卫技人员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下,坚守岗位,承担了大量公共卫生工作,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在预防控制非典、人间禽流感和各种抗灾防病工作中,广大农村医卫人员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了重大作用。血防工作成果得到较好巩固,全区继续保持无阳性钉螺、无急血病人和新感染病人、病畜的良好局面。预防保健成效明显,2004年,全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近两年来无农村孕产妇死亡,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均达规定指标;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五)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达15.94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数的76.64%。今年以来,从简化报销程序、严格审核、保持信息畅通入手,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至2005年10月底,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报销4480人次,报销住院费用437.2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农民的就医费用压力。
  (六)农村环境卫生条件逐步改善。
  全区以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万名农民饮用水”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来累计完成42个行政村的村庄整治,建成示范整治村20个,硬化道路416.7公里,安装路灯900余盏,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拆除露天厕所(粪坑)870余个,新增农村公厕58座,新建沼气池5000 余立方米,新增自来水使用人口23642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6%,农村的环境卫生逐步改善。认真实施农村学校水井、厕所、寝室、食堂“四改”工程,极大改善了农村学校师生的生活条件,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病率明显降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的农村卫生工作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不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不健全。区、乡、村三级对农村卫生的管理责任不明确,工作力度不大,疏于指导,失之监管。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等机构力量薄弱,经费不足,农村卫生执法监督网络不健全,存在监管盲点和断层现象,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作为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的枢纽,乡镇卫生院承担大量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农村卫生管理工作,从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人员数量少、年龄大、知识老化,农村卫生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乡镇卫生院218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6人,仅占7.34%,无医学学历的53人,占24.31%。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医疗卫生三级服务网络的网底和基础,多由乡村医生个人开办,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目前全区有村卫生室260家,分布在189个行政村,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60%,村级服务网络还存在部分缺失。
  三是农村公共卫生问题依然突出。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面临新的难题。当前,农民健康意识仍较薄弱,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相对落后,环境污染和各类疾病已成为对农民健康最大的威胁。2002年区划调整后,我区被列入全省11个血吸虫病重点县(市、区)之一,血防形势十分严峻。结核病、艾滋病、性病、肝炎等传染病呈上升趋势,非典、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疾病威胁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2004年全区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505例,其中发病数居前五位的是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梅毒、痢疾。农村餐饮业规模小、设施简陋,群众健康意识差,存在食物中毒隐患。农村饮用水状况堪忧,存在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发生的潜在威胁,2004年水样抽检结果显示,22个卫生指标总合格率仅26.3%,其中细菌学指标合格率仅39.3%。
  四是农村卫生服务水平仍有差距。一方面,优质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边远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依然存在。乡镇卫生院受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的影响,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不高,急诊抢救能力更加薄弱,少数医务人员诊疗不规范、安全医疗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尚未完全转变,坐等病人上门、服务不够主动的现象仍然存在,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刚刚起步,筹资水平低、受益面不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总的看来,我区农村卫生的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卫生成为当前我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农村卫生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我们要把农村卫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理清思路,明确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
  加强卫生工作,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为目标,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大力提升农村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公共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三是真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工作,注重搞好基层基础建设,发挥基层作用。四是坚持公有制为主导,通过改革创新,激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农村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发展,相互促进。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的意见》(衢委〔2005〕31号)的文件精神,全区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是:到2007年,建立健全以区为主,区、乡镇(街)、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乡镇(街)、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区主要健康指标与全省同步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要实现以上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以区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责。区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重点抓好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应急演练等工作,并将农村卫生工作绩效纳入乡镇、部门和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加以落实。卫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职能部门的职责,当好参谋,负责做好相关规划,组织、协调、督查全区公共卫生工作。
  乡镇和村分别是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的枢纽和落脚点。乡镇政府(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绩效管理,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乡镇(街道)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村级组织要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区、乡(街)下达的公共卫生目标任务。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集体聚餐、流动人员等信息,做到公共卫生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公共卫生联络员一般由乡村医生担任,也可以由妇女主任或计生服务员担任。
  (二)构建完善便捷的农村卫生工作服务网络。
  市疾控中心(目前我区尚无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是全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中心。要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依托,健全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完善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区、乡(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人员设备配备,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2006年底前,全区将完成航埠、石梁、花园三个片区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和网底。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要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服务网络。要按照一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政府举办卫生院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层卫生管理职能;要按照相邻相近,便利群众的原则,编制好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加强村卫生室规划化管理,使之切实承担起责任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公共卫生工作可由当地个体诊所、邻近行政村卫生室或当地卫生院兼管承担,但必须明确公共卫生职责,落实责任。二是要完善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逐步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联村、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使农民就近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三)实施好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三大类12个项目,第一类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和合作医疗便民服务等4个项目;第二类是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儿童保健、妇幼保健、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以及重点疾病社区管理等4个项目;第三类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的公共卫生内容,包括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以及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等4个项目。
  在组织实施这些公共卫生项目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使卫生服务更加贴近农民。要转变服务模式,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随访服务、随时服务”。乡镇、村要充分发动,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得到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实现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和“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二是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要向每名农村儿童免费提供计划免疫接种服务,进一步重视农村妇女的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加强对农村儿童的健康保健。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要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加强健康指导、落实动态管理。三是要努力保障农村卫生安全。卫生监督机构要“站好岗、放好哨”,时刻保持警惕,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监管,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重视对集体聚餐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能力。
  (四)加强农村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治工作。
  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计划免疫工作,降低免疫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防止传染病流行;二是要做好疫情监测,准确掌握疫情,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这里特别要提的是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全市2004年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报显示,中小学生发病占95.83%,学校传染病一旦暴发易传播、难控制。因此学校要继续加强晨检,及时发现和隔离病人,要注意饮用水及食堂卫生,防止水源性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要坚决落实国家制订的一系列防治政策,如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防控工作,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42号),务必落实到基层,抓到实处;四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实行居住地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病人的发现率、干预率和治愈率。
  (五)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农村卫生条件与农民健康密切相关,必须高度重视。近期农村的爱国卫生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村垃圾收集点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机制;二是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全力推进“万名农民饮用水”工程,因地制宜地推广各类卫生厕所和沼气池,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三是通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农民健康知识受益面和进村入户率,提高农民健康意识,促进农民健康行为的形成,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使环境更加清洁、农民更加健康、农村面貌更加美好。
  (六)积极稳妥推进第二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项重内容,也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措施。必须化大力气继续抓好这项工作。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抓好经办机构和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从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看,这项制度已逐步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欢迎。二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有华墅、柯城、花园、汪村、七里、沟溪、荷花7个乡(镇)街完成75%的参合目标任务,另有4个乡镇、2个街道的参合率已达70%以上。希望剩余的乡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农村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农村卫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我们要根据省政府卫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着力从领导机制、政策扶持、物质保障等方面推动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加强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区政府将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由朱建华代区长任主任,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共同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公共卫生协调组织,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把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农村卫生工作,认真研究当地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大投入,落实政策,全力支持农村卫生发展。
  省委、省政府已出台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发展的扶持政策。一是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0元的额度给予补助。二是设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将给予全额补助。区政府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并将对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乡镇卫生院硬件配备和人才培训等卫生事业发展资金予以重点补助。各乡镇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当地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要管好、用好农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农民真正受益。要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主要依靠乡镇卫生院提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同时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农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三)深化改革,搞活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乡镇卫生院为主承担,必须通过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增强乡镇卫生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一是选好院长,放权搞活。要采取多种选拔任用方法,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建立综合目标责任制,提高经营能力。二是合理用人,优胜劣汰。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新人”实行聘任合同制、人事代理制;在建立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对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转岗、待岗、下岗。三是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在办好搞活乡镇卫生院的同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举办农村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扶持村民委员会举办村卫生室,对卫生室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社会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办等多种形式承办,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措施,不断增强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努力形成多渠道办卫生的格局,促进国有、民营医疗机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农村卫生队伍是农村卫生工作的承担者和实施者,要花大力气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对卫生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农民奉献的服务宗旨,扎根农村、服务农民。二是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农村卫技人员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技术练兵,为农村卫技人员到城市医院进修创造良好条件,使农村卫生队伍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卫生工作的要求。到2007年,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40%,到2010年60%以上乡村医生达到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三是稳定农村卫生队伍,解决农村卫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区政府将按国家和省规定,进行专题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发展。
  (四)加强督查,分级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建立起农村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重大责任追究制。省政府将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区政府也将把各乡镇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把公共卫生工作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落实绩效管理。这样,在全区建立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区卫生部门加强全行业管理和指导,制定、完善农村卫生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组织广大农村卫生者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卫生服务按照新的体制和机制运行,努力开创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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