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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用房电梯公用部位面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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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

  根据《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四条之规定,对住宅安置用房设置电梯的,电梯公用部位面积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不支付房款。结合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用房情况,现将设置电梯的斗潭东区、斗潭西区和花港家园二期安置用房的电梯公用部位面积予以公告,电梯公用部位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斗潭东区、斗潭西区安置用房电梯公用部位面积公示表

      2、花港家园二期安置用房电梯公用部位面积公示表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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