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3年度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浙扶贫办【2013】26号)和《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扶贫办【2008】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有关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专业合作社申报,区扶贫办、乡镇(街道)审核,根据省、市、区资金管理办法,拟安排柯城安康饰品有限公司等22个单位的项目作为2013年度省级产业发展项目。
公示时间:201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柯城区扶贫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3032391、3861322
特此公示
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