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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国物流衢州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一期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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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中国物流衢州有限公司定于201812930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已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国物流衢州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一期路灯照明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中国物流衢州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一期路灯照明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衢州专业市场城东南部,兴市街南段以西、徽州街东段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66914㎡,建筑占地面积28612.5,总建筑面积47331.6(含地下建筑面积962.5),建筑高度≤24m,总投资约 19025.72万元,建安费用约 10915.98万元,工程等级:二级。其中1号仓库已完成招标流程。项目最高限价为372927元。工期要求为2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浙江省内企业须持有有效的《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浙江省以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4.交易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5000 

  4.2交付方式: 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账号:570900345710801 

  投标人应于201812930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开标现场与代理机构完成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递交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确认单据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报价函的递交 

  5.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930前,地点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报价函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3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5.5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部人员配备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6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天内,提供盖章的已经标价工程量清单三份。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372927元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第一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  7  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5)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合同协议书。 

  附: 1、投标函2、项目部人员配备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物流衢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570-8757589 

  201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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